《诗总闻》还有一段很有趣的评析:“此男子本诱妇人而来,乃若无故而至者,佯为惊状;欲携妇人而去,乃若见迫不得已者,佯为窘状,此淫夫而又有狡数者也。即,就也。发,起也。履,践也。凡足所就所起之地皆履践之,俗谓一步踏一步也。”王质论《著》虽嫌迂执,这段话却颇近现代“风化新闻”的笔法。
这首《东方之日》紧接于《著》之后,若以后诗印证前诗,前诗的内容更可了然,不知编诗者是否有意安排?
两诗中的主人都是高门,女的必是闺阁千金了。陈子展《国风选译》论《东方之日》说:“我们就有理由说这诗是刺齐国统治阶级的荒淫生活。何况齐国正有不少荒淫之君,如齐哀公、齐庄公、齐襄公便是。”
齐鲁的宫闱丑行
齐鲁为邻国,齐国在今山东的东北部,鲁国在今山东的东南部,两国皆承太公、周公的教化,后世便以齐鲁指文化昌明之地,但在春秋初期,两国的宫闱中,就出了一件著名的丑事。
齐僖公有两个女儿,大的宣姜,嫁给卫宣公,是一个出名的放荡女人,前篇《上梁不正》中已经谈到过她。小的文姜,和宣姜可算“难姊难妹”:文姜有个哥哥叫诸儿,即齐襄公,他们是同父异母,长大后却发生了私情。后来鲁国向齐国说亲,僖公便答应将文姜嫁给鲁桓公。襄公即位,鲁国至齐迎娶姜氏,襄公护送她到地,当时即引起人们的议论,因为国君的姊妹嫁到同等国家,应当由上卿护送。
十五年后(鲁桓公十八年),桓公和文姜同往齐国,大臣申曾加劝阻,桓公不听。到了齐国,襄公便和文姜勾搭,桓公知道后责骂了她,她向襄公哭诉。
隔了几个月,襄公宴请桓公,使桓公中酒,然后唆使力士彭生抱上车中,把桓公肋骨折断,到下车时,桓公已经死了。鲁国向齐国责问,襄公就将彭生杀死作为谢罪。
这一来,引起了齐国内外对襄公的痛恨。后来,他的臣下连称、管至父等便策划叛乱,乘襄公游猎回来,因坠车伤足,便由公孙无知将他杀死。